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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建立第三方教育培训机构是必然趋势

发布时间:2019-04-17

发布者:小K

      无论哪个国家,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始终是确保食品安全的着力点。如何发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在食品安全体系中核心地位?长沙凯冠咨询公司认为,我国应尽快建立第三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机构。
 
一、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性措施之一
       目前,我国食品行业的一大突出特征是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大都未接受过专业的教育培训。俗话说得好“无知者无畏”。这是导致我国食品安全乱象丛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多年来食品安全整治得不到根本好转的一大先天性不足。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业务培训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性措施之一,也是确保食品安全长治久安的一项战略性任务。近年来,我们国家对食品安全教育培训也越来越重视,2012年出台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建设目标中规定:“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小时;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但由于受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等方面因素影响,这项目标远未实现。
二、食品生产经营方及食品安全监管方均不具备组织专 业培训条件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该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主体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只负责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但从目前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状来看,自身具备培训能力的寥寥无几,绝大多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无能力组织开展专业的食品安全业务培训,要求企业自己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可以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近年来,各地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虽然组织开展了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但受能力、财力、精力等方面制约,侧重点主要是法律法规的宣传,专业知识涉足较少,培训普及率也不是很高。而且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施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生产经营培训方面不再充当主角,更多的是履行监督职责。
       食品安全监管改革已逐步进入深水期,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制度也将成为一种必然,所以尽快建立第三方从业人员培训机构,行使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大任势在必行。只有提升所有从业人员的素质,才能根本上降低食品违法事件的产生,才能让食品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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